日期:2018-11-15来源:长江新丝路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浏览:
为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加强业务开展过程中风险的把控,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及风控合规体系,拟建立法律服务机构备选库,以满足公司治理及业务开展中的法律服务需求。
如有意愿,请于收悉此函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司联系并提供参与选聘相关文件。
联系人:吴倩 联系电话:13986180780
电子邮件:wu.qian@cjxsl.com.cn
附件:
长江新丝路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律服务机构选聘的标准和条件
一、参与选聘的相关资格和条件
1. 具备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注册地在武汉的律师事务所或在武汉市有分所;不接受律师个人或团队参加选聘;
2. 按国家规定参加年检,具备提供公司治理、物流贸易、金融法律服务的资质和能力,管理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良记录;
3.成立五年以上、在武汉市注册的专职执业律师三十人以上(以通过2017年年检的为准);
4.具有较丰富的社会资源或优势,擅长办理本条第2项所述业务领域法律事务(包括非诉法律事务和诉讼法律事务),2016年以来(诉讼法律事务以接受委托代理案件的立案时间为判断标准)有较为典型的成功运作诉讼法律事务的案例(“成功”是指要求代理案件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自立案之日起两年内现金收回执行款项达到案件标的金额50%以上的案例至少5件,以下同);
5. 深刻了解《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近年出台的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文件规定。
6. 熟悉《公司法》、《保险法》、《海商法》、《民法总则》、《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同时,熟悉国企改革、国企管理、股权交易、证券交易、资产证券化、基金管理、保理业务操作等业务的相关诉讼程序,能有效为公司规避法律风险,风险预警处置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
7.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8.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服从公司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能够严格保守保理公司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
9.知晓并确认进入法律服务机构备选库并不表示我司对任何业务或费用的确认或承诺。具体业务及收费,须由我司与贵所另行协商确认,但不得高于贵所在应聘文件中提供的标准。
二、参与选聘所需的相关资料
1、关于公司治理及风控合规体系建设及业务风险防控的方案;
2、收费标准;
3、资格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各类执业人员的执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机构简介、专业团队实力(人员构成)情况、资产状况、管理制度和真实业绩
4、参与选聘方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